高校毕业生在闽创业可获10万扶持
来源:福州晚报 2011-08-04 编辑:唐丽萍
3年免费享用办公场地 我省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办公经营所需场地和相关创业后续服务。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各级政府建设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的,三年内由园区或基地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地;在园区或基地外租赁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对场所租金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在创业地没有家庭住房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当地规定的准入条件申请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赁住房。具有博士学位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购买人才限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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