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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个人只需付三成医疗费用
来源:东南网 2011-08-06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6日讯(记者 薛辉 实习生 赵倩云 杨鹏程) 到2015年,群众看病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将整体下降到30%左右,也就是说,个人只要支付三成左右的医疗费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在“十二五”期间得到进一步的缓解。省政府昨日印发的《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通过四项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来承担剩余费用,从今年门诊可以报销开始,医保在群众看病中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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