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发展指数 福建在全国排第七
来源:东南网 2011-08-10 编辑:唐丽萍
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发展指数看,2000年-2009年大都呈现向好的趋势。福建以62.20%的综合发展指数排在全国第7位。排在前十名的依次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辽宁、山东和湖北;排在后三位的是甘肃、青海、西藏。 导报记者发现,若将2009年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综合发展指数排序结果,与人均GDP的排序结果进行对比,可以发现综合发展指数与按人均GDP排序的差异较大。人均GDP位于前列的省份,综合发展状况不一定也靠前。如内蒙古人均GDP排第7位,但综合发展指数排到第18位。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