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十二五"规划将上报国务院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1-08-11 编辑:黄水来
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参与制定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已经成型,即将上报国务院。 这一国家级专项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原则和路径。其中,体制改革的重点无疑是,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通过逆周期的审慎监管有效约束商业银行信贷扩张冲动和短期行为;市场化建设的重点将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以及香港离岸中心建设;金融企业的改革将在大型机构综合经营试点和民间资本进入两方面深化;监管体制方面将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特别是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中的责任。同时考虑建立国有金融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国有股权管理。另外,明确评级机构的监管体制和定位。 参与规划编制的有关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十二五”期间,金融业将加大改革步伐。值得关注的重点包括,在市场化建设方面;选择部分具有硬约束的金融机构进行利率市场化试点,将实现资本项目的基本可兑换,建设香港离岸中心和资产管理中心。 在比较确定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路径中,存贷款的利率市场化是“十二五”的最终目标。央行调查统计司课题组日前发布报告指出,应抓住时机逐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而不是一次性完全放松利率管制;应先允许部分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试行市场化定价。 据介绍,具体推进策略将是“先试点,再推进”的方案。可能的图景将是:央行先选取一到两家银行,进行利率市场化试点,观察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然后再向前推进。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产权约束强的股份制银行可能是第一步的首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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