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职业危害严重行业将推防治合同
来源:福州晚报 2011-08-19 编辑:唐丽萍
省总工会等7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职业危害严重的矿山开采、石材加工、制鞋、化工、蓄电池制造等行业和相关重点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据悉,煤矿、制鞋、蓄电池制造行业和重点企业要在今年底前完成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工作。 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化工等行业和重点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将指导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制度,各级卫生部门也将加强对存在职业危害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