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公务员合适岗位 优先招收残疾人
来源:福州晚报 2011-08-21 编辑:黄水来

记者20日获悉,省政府通过的《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各地招录公务员时,合适岗位要优先招收残疾人。

《纲要》明确表示,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公共服务项目和就业督导工作范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广告> 各地新招录公务员根据招录岗位设置需求,对于合适岗位,优先招收残疾人大学生;事业单位经人事部门批准,可单独考录残疾人大学生。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及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在本省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将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另外,我省将为无房、危房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新房建设或危房改造,还将开展乡村“福乐苑”建设试点,为无房、危房的贫困残疾人提供集中过渡性住房。我省还将制订落实残疾人水电气费用、挂号费、诊疗费、市内公共交通费、盲人聋人手机短信、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记者 汤淌)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闽秋季公务员招考本月17日起报名
·人保部开始调研公务员津补贴改革
·省公务员面试首次组织观摩活动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