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查教育乱收费 3年撤20多位校长
来源:东南网 2011-08-24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4日讯(记者 李薇) 近3年多来,我省保持了查处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累计查出违规收费金额3200多万元,撤免20多位公办学校校长。这是昨日下午召开的全省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视频会议传出的消息。 近年来我省连续出台十几个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收费纪律的文件。其中,《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和规定项目的代办费外,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幼儿园收取的代办费,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仅限于伙食费、幼儿园教育活动必备的学具、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费(仅限全日制、寄宿制);民办幼儿园向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必须先报备后收费,对不按规定报备收费标准或超过报备标准收费的行为,教育主管部门将不予通过《办园许可证》年审。 据悉,日前省教育厅已再次公布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0591-87853491)和电子信箱(Fjjyzlb@163.com),以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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