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来源:福州晚报 2011-08-30 编辑:唐丽萍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无需担保抵押。申请贷款时,学生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学校相关收费标准、高校的账户名称及账号、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有效户口簿原件,以及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按照规定,申请贷款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学前,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属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的,可获得优先资助。 据悉,我省生源地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一次签约、分次发放、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操作办法。该助学贷款执行国家基准利率,按年计收利息。为减轻学生还款压力,采用“学制年限外加2年的还本宽限期、最长14年借款期限”的贷款期限安排。(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