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回榕创业可获免费租场地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9-01 编辑:唐丽萍
在住房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优先申购福州市人才公寓,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享受住房补贴的引进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或在榕创办企业不低于5年时间。 同时,留学人员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本市不受户口指标限制。其子女入托、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优先予以解决。符合《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引进条件的优秀留学人员,其义务教育阶段及学龄前随迁子女由市教育部门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入园。 (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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