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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人口比例增 闽将试点以房养老
来源:东南网 2011-09-03 编辑:唐丽萍

【应变】老年人将享更多优待

《规划》描绘出了我省“十二五”末将实现的老龄事业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我省基本实现城乡老年人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为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未来五年,我省将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工作。到2012年,原则上每个城市社区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到2015年,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现有设施,力争每个乡镇拥有1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

我省还将大力推动老年人优待工作。逐步建立全省高龄补贴制度,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待遇。推动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向县(市)延伸,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实现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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