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十项措施稳定当前主要食品价格
来源:东南网 2011-09-19 编辑:唐丽萍
及时增加市场投放。当鲜猪肉(精瘦肉、肋条肉)、鸡肉(白条鸡)、鸡蛋零售价格月环比平均涨幅超过10%,蔬菜(上海青、空心菜、大白菜、圆白菜、菜花)零售价格月环比平均涨幅超过20%时,当地政府要组织生猪、蔬菜、蛋禽副食品调控基地增加生产量和上市量,及时调动成品粮油、生猪活体、冻肉、蔬菜储备投放市场。 建立价格异动协商机制。当鲜猪肉(精瘦肉、肋条肉)、鸡肉(白条鸡)、鸡蛋零售价格月环比平均涨幅超过20%、蔬菜(上海青、空心菜、大白菜、圆白菜、菜花)零售价格月环比平均涨幅超过40%时,当地政府要在加大市场投放的同时,充分发挥重点商品流通企业在保供稳价中的主导作用,与其协商确定主要副食品的协议批发价和协议零售价,平抑市场价格。价差部分从当地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副食品风险金中安排。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