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十项措施稳定当前主要食品价格
来源:东南网 2011-09-19 编辑:唐丽萍
减轻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跟踪督查价格补贴发放落实到位情况,确保及时足额发放。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一步落实高校学生食堂“零租赁”,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加快建立高校大宗主副食品主渠道供应机制,加强高校食堂与“菜篮子”生产基地的对接。 实行月度价格通报制度。从今年10月份起,对各设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蔬菜类价格指数环比、同比、累计涨幅三个指标,实行按月通报。涨幅排名前3位的设区市政府须书面向省政府报告控价措施。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