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福州市直管福清长乐闽侯连江财政
来源:东南快报 2011-09-22 编辑:黄水来

本报讯(记者 许才芳)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福州市将自2012年1月1日起直接管理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四县(市)财政体制,以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

日前,福州市政府印发《福州市直接管理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四县(市)财政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以有利于拉开城市框架、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有利于调动市、县(市)两级积极性、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同城化”步伐为宗旨,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总体框架,市直接管理四县(市)财政体制实行“基本不变、差别管理、个案调整”的原则。

《通知》指出,维持四县(市)现行财政体制基本不变,确保四县(市)既得财力,保障四县(市)财政运行平稳。但同时要实行差别管理原则,从四县(市)实际情况和财力现状出发,对统筹收入核定基数实行差别分档,即: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为一档,连江县为一档。按照财力与事权相一致的基本要求,在统筹研究的基础上,对特殊情况实行个案调整。

1 2 3 4 5 下一页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闽前7月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近3成
·福建上半年全省财政收入1339亿元
·今年1至5月闽财政支出居全国第二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