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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的法院大楼居然变成了养鸡场
来源:东南网 2011-09-25 编辑:黄水来

既然事情已经闹到这般程度,走司法途径应该是必经或者说是最佳的选择,但双方均无此意愿,都不想走这条路。施工方认为“法院怎么可能判自己人有错”,法院则认为“即使赢了,别人也会说我们作假”,继续僵持一段时间还不可避免。其实作为法院而言,只要能坚持秉公而断的司法原则,走司法途径应该是最佳选择,这本身也是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如果顾忌了社会观感而不走司法途径,产生的何尝不是负效应?因为一方面浪费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还可能被认为是心虚。因此就法院来说,走或不走司法途径实际上是两难选择,并非不走司法途径就对自己有利了。这样的理由是现成的,如果法院确实占理的话,即使通过行政调解的途径,最后的结果自然也应该有利于法院,那还不照样被施工方认为调解是偏袒了法院?所以事实上法院简直“无路可走”。

实际上从目前的情况看,难堪的是龙川法院,而不是施工方了。虽然对施工方来说,农民工拿不到钱吃了眼前亏,但实际上法院的损失更无法计算。完工的办公楼长期不能投入使用,是国家财产和资源的浪费;纠纷久拖不决,是法院形象的损害;更重要的是,现在新建的办公楼已沦为鸡窝,产生的负面效应更是不可估量。从常理来分析,如果法院真是占理的话,纠纷岂能发展到这样的程度,会让施工方如此胡搅蛮缠?更何况从现在的情况看,丢脸面的已经不止是龙川法院,还得搭上龙川县委县政府,甚至广东省信访局和广东省高院都不能幸免。既是纠纷总得有个了结,毕竟新建法院大楼成鸡窝,当是绝无仅有的尴尬事情,还是下定斩乱麻,就别再“谦让”着继续下去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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