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闽省级财政提高造福工程补助标准
来源:东南网 2011-10-10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10月10日讯(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省财政厅对外发布消息称,福建出台了《虎扑篮球: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对偏僻自然村搬迁的,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3000元。

根据《意见》,省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造福工程的资金扶持力度。其中对偏僻自然村搬迁,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2500元提高到每人3000元,对困难计生户追加补助2500元,对少数民族搬迁对象额外每人补助600元。

此外,完成年度搬迁任务的原中央苏区县,按其财政承担的标准,省级财政给予奖补10%。对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民搬迁,省级财政对一般户每户补助1万元,特困户补助1.5万元,异地集中重建户补助5000元。

1 2 下一页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江丙坤深信ECFA将造福台湾
·陈云林盼早日造福两岸同胞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