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民间方案公布
来源:京华时报 2011-10-30 编辑:唐丽萍
京沪须连续4年学籍 方案中,针对报名资格,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和其他城市可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如在京、沪,“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其他城市,认定标准则为“至高中毕业拥有3年以上连续学籍”。 作为补充,方案还认为,为了避免“择校热”和“高考移民”行为,还应当尽快实现城市区域内部的教育均衡。 专家声音 公民寻求教育公平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表示,他并不建议使用“取消高考户籍”这样的说法。他认为,应当是在寻求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实现以学籍作为指标接纳随迁子女参加高考。而异地高考的实现,要依赖于实行全国统一高考,消除“高考移民”。只有实行全国统一高考,才能使教育主管部门在公共政策的选择上有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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