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韩美军士兵强奸韩少女被判10年
来源:环球网 2011-11-01 编辑:唐丽萍
环球网记者张哲报道,据韩联社11月1日消息,针对东豆川市驻韩美军强奸少女案,韩国京畿道议政府市地方法院1日以抢劫、强奸罪,判处21岁的驻韩美军K某10年有期徒刑。此次判决是驻韩美军犯罪事件中仅次于1992年酒店女职员奸杀案(罪犯被判15年有期徒刑)的重刑,也是2001年修订《驻韩美军地位协定(SOFA)》以来最重的量刑。 报道称,议政府市地方法院法官表示:“被告闯入被害人居所,施加虐待、变态性行为长达3个小时,带给被害人极大的恐惧和羞耻感,加上被告未对被害人采取弥补措施,理应受到重刑。” 此外,法院还判决K某必须接受80个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并在今后10年间对外公开K某的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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