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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保障房用地前三季供应1.32万亩
来源:东南网 2011-11-03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3日讯(记者 杨永敏) “对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要开辟绿色通道,单独组卷、单独报批,专人跟踪督办。”据了解,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多条措施,确保保障房用地的供应。据了解,截至9月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1.32万亩,其中,经济适用房建设供应土地1488亩,廉租房建设供应土地836亩,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3111亩,公共租赁房建设供应土地1372亩,限价商品房建设供应土地6412亩。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审批速度。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对住建部门已安排确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要及时供地,应保尽保;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要根据规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简化程序,加快办理供地手续。

各地对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要开辟绿色通道,单独组卷、单独报批,专人跟踪督办,在基本要件齐全的情况下,7日之内完成审查办结,由市、县政府分批次报省政府审批。

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要按照节约集约,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方便保障对象生活、工作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配套齐全、就业方便的地块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按实际缴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例计提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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