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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亲人可以耍横对读者就只能道歉
来源:东南网 2011-11-12 编辑:林洪熙

上一篇说到我的当编辑犯了“职业病”,不禁感慨万千。干哪一行都有哪一行的难处,比如影视免不了的硬伤,报刊消灭不尽的错别字。

我母亲是中学语文教师,比一般人更不能容忍语病和错别字。退休前工作很忙,她把这方面的认真劲儿,都用在了批改学生作业上。退休以后,读书看报以及看电视上的字幕,就成了她又痛苦又快乐的游戏。痛苦在于那些错别字像砂子一样,倒了她欣赏作品的胃口;快乐在于,她能不断地体会给央视编导、报刊杂志编校做“一字师”的快感。

在我做编辑工作之前,母亲大惊小怪地挑错时,我也没心没肺地和她一起嘲笑那些低级错误。等我当了编辑之后,忽然有了兔死狐悲的感觉,有一天我对母亲尖锐批评(并不是批评我编辑的杂志)失去了平常心,我发火道:妈妈,您知不知道出一个差错编辑要比读者更痛苦?您知不知道同样是看一篇文章,欣赏和编校感觉完全不同,欣赏是快乐,编校却味同嚼蜡?您知不知道错别字有时候会像跟人捉迷藏似的,校对了三遍,瞪大眼睛,硬是反应不过来那是个错别字,一旦印出来,随手一翻,那个错误就触目惊心的出现在眼前……不是我们水平低到不认识那个字,不是我们不认真,不是……

不过,白纸黑字,错了就是错了。面对读者,我觉得没有理由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我只敢在家里向亲人耍耍横,上班接到批评我们错误的电话,收到指出我们错误的信件时,我们的编辑只能一一道歉。虽然按有关规定,期刊差错率在万分之一的范围内是合格的,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回复挑错的读者说:“我们的错误指标还没用完呢!”这也就像企业出了事故,不能申辩说:“按安全生产的规定,我们死人的指标还没用完”一样。

电视作品,对于“硬伤”有没有规定,我不知道,但我觉得,只要是确定无疑的硬伤,不论错误大小,不论这个错误是否无关宏旨,不论错误多么难免,创作者都没什么可申辩的。错了,就大方向观众道歉。至于纠错者是善意还是恶意,是认真还炒作,是眼里容不得砂子还是小题大做,那是谁都无权追究的,尤其是制造错误的人,更无权质疑挑错者的动机。(蜗牛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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