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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实施全岛放开
来源:东南网 2011-11-20 编辑:林洪熙

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N福建日报记者 兰锋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20日讯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规划》的批准,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对福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标志着平潭开放开发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将有力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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