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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健康年龄歧视普遍存在
来源:新华网 2011-11-21 编辑:黄水来

《调查报告》称,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在保障公平就业方面有一些积极变化,如放宽了某些疾病的判断标准;放宽了部分警察职位对身高、特征、视力等身体特征的限制;放宽了对于高学历人士和特定岗位报名年龄限制等。但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现象仍然广泛存在。

调查发现,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所涉及的9762个岗位中,健康和年龄两种类型的就业歧视比例均为100%。

例如,《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18-35岁之间的人才有资格报考国家公务员,这本已构成了严重的年龄歧视问题。但在法院系统的招录中,对报考人员的年龄作出了更严苛的限制。如黑龙江省高院聘任制书记员一职,要求28岁以下的报考。

对比去年的统计结果,今年性别歧视的现象略有增加,歧视岗位数量由去年的1203个增加至今年的1519个。令人失望和困惑的是,妇联系统也未摒弃性别歧视。在本调查所涉该系统的42个岗位中,涉嫌性别歧视的岗位有7个,占其全部岗位的16.7%。如黑龙江省依安县妇女联合会综合管理类科员要求限招女性;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妇女联合会办公室科员,亦限制女性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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