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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为城区困难群众发物价补助
来源:福州日报 2011-11-23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9月、10月,福州市困难群众物价上涨补助金分别为每人50元和30元。记者22日从市民政局得到消息称,这两个月的补助金预计将在下月发放到位。

“9~10月,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都符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条件。”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上涨6.3%和14.5%,10月份分别上涨4.6%和10.1%,因此两个月的补助标准分别为50元和30元。

据了解,9月份4城区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有22832人,拟发放114.2万元补助;10月份符合补助标准的对象有23046人,拟发放69.1万元。两个月的物价补助将实行社会化发放,连同低保金一起打入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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