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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伤人是社会公德缺失之祸
来源:东南网 2011-11-24 编辑:林洪熙

一箱从9楼天台飞下的建筑垃圾,酿下了一起惨剧。20日下午4点20分许,在灵秀金汇农贸市场旁边的一块空地上玩耍的6龄男童小波(化名),被一箱建筑垃圾砸中,倒在血泊中。目前,小波已被送到泉州第二医院抢救,尚未脱离生命危险。灵秀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见11月22日《石狮日报》)。

6龄男童在楼下玩耍却不想祸从天降,一箱建筑垃圾砸在孩子的身上,瞬间孩子就倒在了血泊之中。高空抛物不仅会伤及行人,而且重物在坠落的过程中,还容易伤及公共设施影响公共环境的卫生。重物在坠落的过程中,由于惯性所产生的作用力和重力,更是普通人难以承受的。

从记者采访的报道来看,高空抛物在这个小区并非是个别现象,这个小区装修的许多居民,都习惯用高空抛物的办法,清理自己室内的建筑垃圾。现代化的高层建筑都配有电梯,居民在清运室内垃圾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借助电梯上下运送。这样的清运方式比爬楼层要节省不少体力,而且也可以避免重物对于人、公共设施、以及环境所带来的破坏。可是有的人连这样的清运方式都嫌费劲,干脆采取开窗抛掷的办法处理垃圾。

有的居民在抛掷建筑垃圾之前,还知道打开窗户朝楼下看一眼。有的居民在抛掷建筑垃圾之前,还知道打开窗户朝楼下喊上几声。而有的居民在抛掷建筑垃圾之前,既不看一下下面的环境,更不会喊上几声提醒下面的居民注意。我们不知道这些人到底麻木到了什么地步,他们只知道有己,却不知道还有他人的存在。他们自以为买了一套房,自己就是整栋楼的主人了,自己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某些现在人越来越重视自我,在他们的字典里自由一个字,那就是我、我、我。别人的存在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配角。某些人在追求和享受现代的物质生活的时候,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存在。他们为了追求个人的享乐,更无视社会公德的存在。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实则是社会公德的缺失之祸。(季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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