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娱乐体育>文娱透视 >正文

红豆"猥亵"男童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来源:潇湘晨报 2011-11-25 编辑:林洪熙

歌手红豆再次猥亵男童,法院已作出判决,红豆因犯猥亵儿童罪再次被判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立勇(红豆),因犯猥亵儿童罪曾于2002年6月20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04年5月20日被假释。2011年7月22日又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三河市公安局逮捕。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立勇,对多名儿童进行猥亵,影响被害人身心健康成长,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王立勇在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立勇有期徒刑四年。王立勇没有提出上诉。

首页> 娱乐体育>文娱透视 >正文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