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措施力挺小微型企业贷款
来源:福州晚报 2011-11-26 编辑:林洪熙
通知要求银行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调整结构拓展客户,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具有商业可持续性的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的小型微型企业金融需求,在电子商务领域、改进传统担保方式、拓宽新型担保方式等方面有新进展、新突破;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省外中小商业银行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辖内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同城支行;完善专营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四单”管理,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考核激励机制;要落实合理定价机制,在充分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基础上进行贷款利率定价,降低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成本,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加强贷款监管和资金用途监测,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对于信用状况良好但短期内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小型微型企业不抽贷、不压贷;对辖内银行业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阶段性成效开展综合评价,对于综合评价中表现良好的机构,在后续监管政策上给予倾斜,对于综合评价中排名靠后的机构,在后续监管政策上从严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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