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社会 >正文

部分外地购房者在榕凭假税单买房
来源:东南快报 2011-11-29 编辑:黄水来

只要花几百元,开发商就能帮忙提供假税单,让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外地购房者符合购买要求——这是福州前段时间出现的情况。但近期,随着限购政策不断紧缩,一些“后遗症”开始凸显。不少依靠这种“假税单”购房的业主担心风险加大,纷纷要求退房。

300元做张假社保税单即可满足购房条件?

张先生户籍在泉州,并且也没有在福州缴纳社保满一年的纳税证明,属于楼市限购令中的受限人群,原本不能在福州买房。今年3月和6月,他曾到位于福州五四北的一家楼盘看房。8月份,张先生再次到该售楼处看房,售楼小姐告知只要花300元就可以做好社保税单,限购令也就对其无效了。

之后张先生交了300元,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确权协议书》,同时还交了定金5万元,之后一次性支付42万元的首付款,但并没有签订购房合同。

张先生说,日前,他咨询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人员得知,“300元做好税单”是做假税单的行为,不仅违规,且购房者本人也须承担法律责任,材料在法律上不被认可,购房者权益不受保护。

近日,张先生以不符合购房条件为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经缴纳的47万元。但开发商认为张先生是在已经知道自己不符合购房条件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协议,拒绝了张先生的退房申请。

目前,晋安区工商局已经介入调查。

1 2 3 下一页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社会 >正文
相关新闻
·个人在厦购房数据将实现全国联网
·40余个热点城市个人购房数将联网
·虎扑篮球:“免税族”担心购房受到限制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