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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进入尾声
来源:福州日报 2011-11-30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在福州实施了两年多的家电以旧换新进入尾声。记者29日获悉,家电以旧换新将于12月31日结束实施,想通过以旧换新政策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要抓紧时间了。

福州销量占全省一半多

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自2010年6月1日起开始推广,福州市则于2009年8月18日正式启动。根据规定,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品类有5类,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其中电视机最高可补贴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最高补贴300元/台、洗衣机最高补贴250元/台、空调最高补贴350元/台、电脑最高补贴400元/台。

来自市商贸服务业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启动家电以旧换新以来,截至本月,全市家电以旧换新累计销售新家电170.3万台、销售额达63.2亿元,约占全省的56.8%;共回收旧家电178.4万台,目前财政已发放销售补贴4.77亿元。今年前11个月,全市共销售新家电100.2万台、销售额36.98亿元;回收旧家电102.3万台,财政已发放销售补贴2.98亿元。

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出台的政策规定,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至12月31日结束。日前,省经贸委联合省环保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经贸部门、环保部门、财政部门和家电以旧换新承办企业进一步加快进度,确保在政策实施结束时完成所有应该完成的工作。根据要求,家电回收企业要进一步缩短上门回收时间,确保消费者交旧时间不错过最后期限。对旧家电信息录入系统达不到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领取数量95%以上或送拆旧家电达不到回收量95%以上的,也不再发放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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