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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企业退休者养老金力争年增10%
来源:福州日报 2011-12-07 编辑:黄水来

家庭成员照顾老年父母有望获奖励扶助

今后五年,福州市还将积极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研究制定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的政策,来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继续实施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政策,并扩大实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养老补贴。资助城乡低保老年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困难老年群体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探索建立家庭成员照顾老年父母的奖励扶助制度,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特殊补贴制度。

“十二五期间”每个乡镇有一所农村敬老院

“十二五”期间,福州市将新建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福清、长乐、闽侯、闽清、永泰等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成一批农村敬老院,实现每个县(市)区有一所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每个乡镇有一所农村敬老院。到2015年,全市每千名老人将拥有25张养老床位。

同时,进一步从项目立项、登记注册、规划选址、用地用房、财政资助、税费减免、水电气和数字电视优惠、用工优待、医保定点等方面,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参与发展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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