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公务员约聘雇人员拟设10%上限
来源:东南网 2011-12-08 编辑:林洪熙
公务员至少3%吃丙 关中坚持推动 “考试院”推动修正“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各机关最少要打3%的丙等考绩,引发公务员反弹,草案至今未通过。“考试院长”关中昨天强调,明年新的“立委”选出后,“考试院”将用最快速度把修正案送出去,“不达目的,绝不中止!” 公务员打考绩较民间企业宽松,鲜少有人被打丙等,很多单位的乙等甚至是用轮流或抽签决定。“考试院”草拟通过的“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丙等至少占3%,且连续三年被打丙等就得走路。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