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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一处长受贿120余万
来源:北京日报 2011-12-15 编辑:黄水来

另外,在2000年至2002年,河北廊坊某燃气集团公司要在境外上市发行股票,找到刘伟要求帮忙。为表达“感谢”,燃气集团分两次送给刘伟一块劳力士手表和现金5万元,款物共计8万余元。案发后,刘伟的亲属代其退缴13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刘伟收受的贿赂款已全部退缴,对其可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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