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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城市低保标准明年提至300元
来源:东南快报 2011-12-19 编辑:黄水来

本报讯(记者郑旭光)昨日记者从平潭县民政局获悉,平潭决定自2012年1月份开始,将平潭县城市低保标准从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含55元物价补贴和15元提高补助水平)。

据悉,此项措施旨在让低收入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而确保城市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等因素的波动而受到影响。

据了解,平潭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636户1806人,月支出低保金20.29万元。此次调整后,每月将增加支出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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