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环境税 称明年可能难以开征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1-12-19 编辑:黄水来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一位专家也指出,近年来,“税收法定原则”日益受到重视,环境税法律地位的确定需要有个过程,包括定义、税目、税率、税基、纳税申报、税收优惠等具体规定,同时还要制定环境税的征收程序、各项管理规定以及惩罚措施等。该专家提出两大备选方案:一是以人大立法的形式,出台专门的环境税法;二是为尽快产生法律效力,经国务院批准,由环保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环境税收征收管理条例》。 苏明指出,从现在到“十二五”末还有四年时间,可用来明确税基税率、征管模式、产业测算等政策框架。上述专家建议,在这段时期,应加紧做好基础工作。“环境税的征税依据是企业的生产和排放数据,有些数据需要通过企业申报来获得。因此要增加相关部门的能力,配备相应设备,建立准确、可靠的排污申报和核实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表示,开征环境税已完成研究阶段,征收方案已上报国务院。但他认为:“全国人大通过《环境税法》的立法程序,相对于由国务院颁布《环境税征管条例》要复杂得多,因此明年环境税很难开征”。马中曾先后担任财政部“环境税经济学理论(2007-2008)”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环境税收体系研究(2009-2012)”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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