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6人因在商场吸烟被行政拘留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12-28 编辑:黄水来
中广网新余12月28日消息(记者李竟成 通讯员廖建敏 周小丽)为有利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加大执法力度,江西新余渝水消防大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强硬的执法监督手段,铁腕清剿火灾隐患。 12月26日上午,渝水消防大队与抱石路派出所联合对具有火灾危险的新亚新商城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一组检查人员在商场三楼服装区巡查发现,201号门面员工正坐在店内抽烟看书,检查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并将其烟火熄灭。在一个多小时的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在商场共发现刘某、黄某、袁某等6名吸烟男子,他们中有商铺老板,也有消费者。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规定。为维护消防法律的尊严,严惩消防违法行为,这6人分别被给予以行政拘留1日或5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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