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动频道>博文精选 >正文

对于私装电摩车公安部门应予严打
来源:东南网 2011-12-31 编辑:林洪熙

二是公安机关应该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配合,到有关学校普及电摩车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不骑非法拼装的电摩车,以免给自身的安全带来严重的损害。同时教育部门也应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提请学生家长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严禁自己的子女骑乘非法拼装的电摩车,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公安部门在入校宣传过程中,对于停放校内的学生骑乘的电摩进行必要的检测,发现有问题的私装电摩车,要求他们恢复原来的电摩配置,不然就按照私装电摩车予以收缴。

对于学生私装电摩车的乱象,在没有出现严重问题的时候,公安部门就应该采取严厉的管理措施,把私装电摩车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职能部门不等亡羊不补牢的做法,也是一种管理上的悲剧。(季建民)

上一页 1 2 3 4

首页> 互动频道>博文精选 >正文
相关新闻
·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陈琰印象
·"巨额招待门"怎么成了"罗生门"?
·仰慕清晨的太阳也敬慕黄昏的暮霭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