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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如何能以明码标价的形式评审
来源:东南网 2012-01-04 编辑:林洪熙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曾经有过这样感人至深的一幕:浙江德清县新市镇有位当时已经78岁的陆松芳老人,为灾区群众一次性捐出1.1万元,这是他靠替煤饼厂送煤数年积攒下来的辛苦钱。送煤饼的活又脏又累,这些钱就算老人不吃不喝,需要卖煤饼2年才能赚够。老人的义举感动了并依然感动着国人。如果论纯真的爱心的话,陆松芳老人毫无疑问有资格获得“中华慈善奖”奖项,但对照参评的标准,老人却无缘“中华慈善奖”。

这样不吝笔墨重提陈年旧事,倒不是为陆松芳老人鸣不平,只是想说明问题。第七届“中华慈善奖”是针对2011年度慈善领域的人和事进行评选的。但对照参评标准,假设陆松芳的故事发生在2011年,老人也没有资格获选。这说明这样的参评标准是有缺陷的。因为即使有捐赠金额更多的人评不上,陆松芳老人都有资格当选。由此我们能感悟出这样的体会,假设一位拾荒人或者乞讨人倾其所有,在慈善活动中捐赠身上仅有的1元钱,与某个富翁捐赠100万元相比,谁能给出富翁一定比拾荒人或者乞讨人更有爱心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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