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乡村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东南网 2012-01-04 编辑:黄水来
获评五星级一次性奖20万元 东南网-海峡导报1月4日讯(记者 林芹)昨日,省财政厅、省旅游局联合出台了《福建省乡村旅游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经县级(或设区市)旅游、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的乡村游项目,由省旅游局、省财政厅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估,纳入全省乡村旅游发展项目库,根据当年资金安排情况确定年度扶持项目和金额。对首次评定为三星、四星和五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更高星级的给予差额奖励。 据悉,乡村旅游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省级评定的三星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奖励、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乡村旅游项目规划及资源保护、乡村旅游人力资源培训及市场营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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