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审批分数公布
来源:福州晚报 2012-01-07 编辑:林洪熙
记者6日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12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批后可赴港澳地区定居。 2012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申请人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照顾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60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59岁,在香港或者澳门父母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父母投靠子女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批后可赴港澳地区定居。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记者 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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