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动频道>博文精选 >正文

给微博用户加"黑V"等同脸上"刺字"
来源:东南网 2012-01-13 编辑:林洪熙

换句话说,中国的法律早就对有关违法问题规定清楚了,即不需要赵保乐委员过于费心了。尽管现行法律还需要加以修定。

当然了,作为“大人物”的赵保乐委员,可能大不了解上述有关法律。而依据新闻报道,赵保乐委员认为,如果微博用户触犯法律,要由“微监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关闭他的微博。由此可见,赵保乐委员的法律常识匮乏得惊人。何况,殊不知就现实而言,网络上的违法行为,多属于民事,而非主要系刑事。

是的,谁都有知识缺陷,可作为政协委员,既然不懂相关的法律,那完全可以保持沉默。就像刘翔等明星委员一样地坐在会场里面听别人讲,然后可以习惯性地进行举手表决、鼓掌之类的身体运动。不然,既是对参政资源的一种浪费,又可能会贻笑大方。搞不好,可能连政协委员的位子都占不住,而让别人给“推荐”走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首页> 互动频道>博文精选 >正文
相关新闻
·申请验电表的规定听起来似乎很美
·揭淘宝商城变天猫阿里明晰产业链
·理发店收费不能对顾客"巾巾"计较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