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服务>母婴 >正文

新妈妈“产假”休多长时间最适宜
来源:腾讯母婴 2012-01-18 编辑:林洪熙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上一页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首页> 生活服务>母婴 >正文
相关新闻
·专家:孩子放寒假小心三种常见病
·两大原则吃出宝宝健康聪明好脑力
·宝宝常吃鸡蛋会变得更加聪明吗?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