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排查
来源:中新网 2012-02-01 编辑:陈玮
为提高检查成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市政府邀请有关专家指导工作的开展,对辖区内重金行业环境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诊断,提出科学可行的整治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市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广西河池市境内龙江河1月15日被发现出现镉污染事件,镉迄今过去半个月,镉浓度峰值超标80倍,30日超标25倍,目前正加紧消除污染影响,确保龙江下游柳州饮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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