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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客再申请赴台个人游免附财力证明
来源:中新社 2012-02-02 编辑:陈玮

针对部分个人游申请人反映在大陆地区无亲属,“移民署”也放宽由大陆组团社代表人担任紧急联络人,通过申办文件简化,让陆客赴台个人游的手续更为便捷,同时兼顾便民与安全考量。

另外,“移民署”一并放宽旅居香港及澳门的大陆地区居民申请赴台观光的规定,采双轨制,可以选择不经旅行业者,而直接由驻外机构审查后核转“移民署”办理,节省委托旅行业办理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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