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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游客私自喂猕猴 拟最高罚万元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2-02-06 编辑:陈玮

报道透露,农业局新拟订的“野生动物保育自治条例”规定对喂养野生动物者罚款5000元至1万元不等金额,由裁处单位裁决开罚。

农业局说,有台湾猕猴群聚的地方除了寿山之外,旗山和大岗山屡有所见,只要有登山客任意喂养经举证,都可依条例裁处。

农业局生态保育畜牧科指出,去年接获山民及志工拍照举证,共裁处2件登山客喂养猕猴案例,经由车牌追查出裁罚对象,各开具6000元罚款,当事人承认触犯条例。(中国台湾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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