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贪官”花招百出手段更隐蔽
来源:浙江日报 2012-02-16 编辑:黄水来
诡计多端,依旧难逃法网 陈荣根曾因他的“谨慎”个性而出名。 据知情人介绍,陈荣根之所以谨慎,和他的经历有关:他出生于农村家庭,1984年进政府机关工作,从基层的乡政府文书做起,依靠自身的努力,一步一步升为南湖区副区长、南湖区委常委,从事或分管南湖新区的工作。 在2002年时,陈荣根就已经是南湖新区的党政“一把手”,成为“各路神仙”追逐的焦点人物,这时候,他的邪念开始动起来。 他想要买一栋“郁金香花园”的别墅,钱不够,收钱又怕被捉。于是,经过密谋,他导演了一出把戏: 2009年底,他看中一间商铺,并付了好几十万元的定金。之前他对这个项目给予了很多关照:政策扶持、资金补助。其实,陈荣根买商铺,不是为了长线投资,而是受贿的一个“跳板”。 合同签订以后,开发商突然“不知趣”地告诉陈荣根:这个买卖商铺的合同履行不了,合同要解除,当然,因为自己单方面违约,解除合同后,会“赔偿”他一笔钱。陈荣根和正常购房者的反应不同,丝毫不气愤,相反他表示“理解”,并且拿到了687120元赔偿款。 从表面看,合同文本俱在,开发商交不了房子,违约自然要付赔偿金,即使日后被查,也名正言顺。陈荣根的“谨慎”,可见一斑。 2011年4月,陈荣根的下属王金明被查,陈荣根一直惴惴不安,他将一间受贿得来的单身公寓退还,至于那68万多元的赔偿款,他觉得合情合理,所以没有退还。 纸终究包不住火,检察机关在侦办王金明受贿案过程中,还是发现了陈荣根受贿的线索。2011年8月19日一早,陈荣根像往常一样上班,随即被嘉兴市纪委带走。 诡计再多端,终究还是逃不出恢恢法网。今年1月8日,陈荣根因受贿一审被判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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