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高校百名领军人才享受经费资助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2-23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2日获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的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出,我省高校引进的百名领军人才将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和生活津贴,其中最高者可获工作经费300万元;生活津贴每人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3年。 新规指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名获得者,工作经费300万元;生活津贴每人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3年。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二、三名,一等奖第一、二名和二等奖第一名获得者,工作经费200万元;生活津贴每人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其他科技类领军人才工作经费120万元;生活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才工作经费60万元;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和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名获得者生活津贴每人每年20万元,其他社科类领军人才生活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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