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男子7年强奸38名女子北京落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2-02-28 编辑:陈玮
从2005年4月至2011年8月,一男子以帮自己找人为幌子,或拦路,或入室,先后对38名女子实施了强奸。日前,万荣警方终于将这一色狼抓捕归案…… 少女报案 黄河滩地遭强奸 2011年8月27日,万荣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光华中队接到荣河镇16岁女孩小花(化名)报案称,当天下午3时许,她去邻村找同学,途经一座小庙时,被一陌生青年男子拦住。该男子央求她帮忙叫一下其女朋友,并谎称其女朋友和她的母亲正在黄河滩地里干活,他不好意思去叫,让她无论如何也要帮这个忙。 随后,涉世未深的小花乘坐该男子的摩托车向村外的黄河滩地驶去。该男子把小花带到滩地深处的一片棉花地旁,将摩托车停下,查看四下无人,便露出凶相,对小花威胁恐吓后,疯狂地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该男子还把小花的手机抢走。接到报案后,民警火速赶到案发现场,但其早已逃之夭夭。 随后,万荣警方根据受害女孩小花被抢手机下落不明的情况,请求运城市公安局技侦部门给予支持。很快,民警发现小花被抢的手机在临猗县临晋镇一带出现。于是,民警们集结到临晋镇,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迅速展开排查。民警发现,有人在案发第二天以50元的低价将小花的手机转卖给了临晋镇一家手机店,但买此手机的店员和店主却提供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线索中断后,民警又根据案发现场提取的一些物证,请求运城市公安局技术支队给予支持。技术支队民警通过对该市所有储备物证进行全面筛查比对,结果发现,万荣“827”强奸案与临猗县孙吉镇2005年6月发生的另一起强奸案件中所提取的物证为同一人所留。警方立即决定对两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