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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不成奸杀朋友 被判死刑
来源:金羊网 2012-02-29 编辑:黄水来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借钱不成,奸杀朋友。一名四川籍男子因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为求生他自称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但最终没被法院认可。广东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后,这名男子再次被广州中院判处死刑。

被告人蒲红,化名刘建波,1985年8月生于四川省达州市,初中文化程度。2004年6月,他因犯抢劫罪被东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直到2007年1月刑满释放。

法院重审查明,蒲红通过其前女友认识了被害人杨雪(化名),并曾到过杨雪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村的租住处。2009年1月11日下午,蒲红来到杨雪的租住处,向她借钱200元,被告知无钱可借。随后,蒲红又向杨雪提出借用她的手机来查号码,杨雪又不同意,两人于是发生了口角。

其间,蒲红推搡杨雪时,看见她衣着单薄,便起意与她发生性关系。遭到反抗后,蒲红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杨雪欲外出报警,蒲红为阻止她报警而掐其颈部,致杨雪没有反应后才松手,后又将她的手机、银行卡、钥匙等物放进垃圾袋内,携带该垃圾袋逃离现场,并将该垃圾袋丢弃。同月16日,警方将蒲红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了杨雪的手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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