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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企业检查活动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3-04 编辑:黄水来

本报讯(记者 夏菁)省经贸委昨日消息,我省即日起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将持续至今年12月底。根据近日出台的《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我省将以初创期、成长期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创业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突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企业减负、人才培养、企业融资等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根据方案,我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将组织实施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对涉及经贸部门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可以降低收费标准的,予以降低;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严禁对企业重复检查,所有检查活动不得收取费用。

在拓宽融资渠道上,推动出台《福建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牵头,在产业集聚地、产业园区组建会员制、互助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同时,鼓励大公司、大企业在产业集聚地设立典当行,支持经营良好的典当行增资扩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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