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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保障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3-16 编辑:唐丽萍

规划人口5000人以上应设公交站点

《意见稿》要求保障性住房居住区的建筑布局,应结合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构成一个完善的整体。

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域公交站点设置应当以安全、实用、便捷为原则,实现500m服务半径的全覆盖;规划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的应设置相应的公交站点设施;规划人口规模达到2万人以上的应配置相应的公交首末站,配置两条以上的公交线路;市政道路合理设置港湾式公交车站。

同时,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道路宽度、消防道路、道路边建设停车场等也要符合相关规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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