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所省示范性高职首次试点单独招生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3-30 编辑:唐丽萍
最多可报2所试点院校 今年,全省有2类考生可报考13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一类是取得今年我省普通高招统考报名资格且获得考生号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另一类是取得今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报名资格且获得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校毕业生。 考生最多可以选报2所试点院校,并按顺序填报志愿。如果考生同时被2所院校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则录取到第一志愿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今年高考或“高职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今年高考或“高职单招”考试。 中职校毕业生不必参加文化考试 省教育厅表示,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职业倾向测试(面试),中职校毕业生可以不必参加文化考试,但必须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将在“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网”上公示3天,待公示期满后,如果没有异议,院校将拟录取考生花名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