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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群”发展迅速增至23个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2-04-04 编辑:黄水来

从“十大”到“23个”

2007年是“十一五”第二年,当时预想中的“十大城市群”,具体为“未来我国将形成十大城市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辽中南、中原、长江中游、海峡西岸、川渝和关中城市群。”

彼时,对“城市群”定性为: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云集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以一个或两个特大城市为中心,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断加强,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

2012年是“十二五”第二年,《报告》中提到的“23个”城市群中,15个为达标城市群: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山东半岛、辽东半岛、海峡西岸、长株潭、武汉、成渝、环鄱阳湖、中原、哈大长、江淮、关中、天山北坡城市群。8个为非达标城市群:南北钦防、晋中、银川平原、呼包鄂、酒嘉玉、兰白西、黔中和滇中城市群。

《报告》还给出了对“城市群”达标与否的标准:“城市群内都市圈或大城市数量不少于3个,至少有1个特大或超大城市为核心”、“人口规模不低于2000万人”、“城市化水平大于50%,非农产业产值比率超过70%”、“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经济密度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平方公里”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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